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指企业在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后,视同企业完成标准备案。
一、在我国施行了26年的标准“备案制”,为何要改为“自我声明公开”?
答:“备案制”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对企业标准的法律责任理解出现偏差,甚至出现了责任转移,造成责任不清;
二是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在备案活动中管理不统一,一些地方存在事前审查的行为,弱化了企业在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三是“保姆”式的管理方式与基层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能力和定位已不相适应。
“自我声明公开”给企业松了绑,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同时也符合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要求。消费者可以通过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比对企业公开的标准信息,为自己的消费活动提供指引,并对企业公开标准信息进行监督。
企业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产品质量相关的标准信息向社会公开,通过自身执行标准的竞争,扩大影响力,吸引消费者。
二、“备案制”改为“声明制”会发生哪些变化?
答:以往,企业办理企业标准备案时需到窗口办理,部分企业对流程不熟悉的要跑几趟。
而采用自我声明公开的方式,一个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几分钟即可完成材料上传。
三、企业公开的内容有那些?
答:企业公开的标准应包括标准信息和声明信息。
其中,企业产品完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公开相应的标准号和名称;
执行企业标准或其他标准的,应公开企业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和对应的检验试验方法,也可选择公开企业标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