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应在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范围内。下列标准不在备案范围:
(1)药品、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食品添加剂、农业种植养殖产品等产品标准不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范围。
(2)以下企业产品标准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企业产品标准;
――消防产品、消毒产品、农药、饲料、煤矿产品、通信产品等产品的企业产品标准,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企业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不需办理备案。
2015年开始后,各地的企业标准备案已经陆续可以做网上公示的流程。相较于之前传统的流程,时间和资料准备上,都简化了不少,所需的资料如下:
1. 产品的说明书
2. 产品的图片
3. 产品的功能性能介绍
4. 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5. 编写人员名单
6.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7. 申请表格1份(如附件我司提供的)。
三、办理行政事项的工作程序、法定期限(或承诺期限)
5-7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1、接受客户委托(签订合同);
2、查询现行相关标准;
3、标准草案编制;
4、标准审查和定稿;
5、前往标准备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