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深圳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从实施起到现在也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也接触过几个案子,企业对新的标准有些模糊,特别是对检测报告觉得有点为难,不知道检测报告该做些什么,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9月1日之前,企业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要提交以下7个资料就可以了,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三)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七)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9月1日之后不仅需要提供以上提到的7份资料,还需要提供
(一)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二)第三方检验机构或本企业(具备全项目检验能力)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特区技术规范文本一份;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提到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或本企业(具备全项目检验能力)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是指依据我们企业所写的企业产品标准试验方法所罗列出来的检测项目来进行一一测试,然后出具正本给到备案部门.